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;地方已普遍形成「任前告知—任中审计—离任交接」的做法,离任交接要求逐项梳理基本情况、工作责任、未结事项与问题隐患,形成清单并联动核验。本视图所做的,是把这些已经存在的制度动作变得可交、可核、可留痕——不是新造一项管理要求。
政策与做法来源见本页末「资料来源与核验日期」。政策效力与适用以发文机关、发布机构公开文本为准。
每一段只做本段该做的判断,不越到下一段,也不回过去替别人下结论。
把「接手的这一摊」先落成一份可签收、可报备的清单。
把家底和台账对一遍,只看差异,不办业务。
把规则与决策的基线立起来,让后面每一步都有据可依。
下表为三阶段的交付内容与判断边界;实际范围以与贵单位确认的工作方案为准。
| 阶段 | 交付内容 | 政策/做法依据 | 本阶段 不做什么 |
|---|---|---|---|
| 0–30 天 接得住 | 交接清单(四要素)+逐项来源与责任岗位标注+签收与报备记录 | 中办发〔2019〕45号 第五条;离任交接清单机制 | 不对事项作定性,不出具责任认定结论 |
| 30–60 天 看得清 | 家底对照表(资产/合同/在建项目/预算执行/往来)+差异提示清单 | 财资〔2016〕1号;财会〔2017〕1号 | 不建资产台账、不做账务处理、不承接业务办理 |
| 60–90 天 立得起来 | 制度缺口清单+高风险控制节点清单+首次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留痕模板 | 财会〔2012〕21号 第十四条、第十八条 | 不代替单位决策,不代签,不作合规承诺 |
这三条既是产品边界,也是话术边界。
本视图只呈现事实与依据。责任划分属于审计机关职权,产品只列「未结事项」与「问题隐患」两类客观条目,不作任何责任认定或定性评价。
全部表述保持中性,只陈述事项本身;不使用对前后任履职作评价的措辞,也不对既往决策作优劣判断。
交接清单是本单位的内部管理台账,用于事项交接与后续跟进,不构成审计文书,也不替代任何法定程序。
只做治理专业场景,不替代单位现有的业务系统。
本页政策引用均标注文件全称、文号、发布/报道日期、官方来源与桥云核验日期,可点击溯源。
桥云核验日期:2026-09-28。政策效力与适用以发文机关公开文本为准;本页所述做法为对公开制度与地方实践的数字化承接,具体工作范围以与贵单位确认的工作方案为准。